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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_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内容
tamoadmin 2024-08-19 人已围观
简介1.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大全?最好有带各岗位的!越详细越好!2.如何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3.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方法 对于企业集团来说,应适应新的管理体制的需要,及时建立一套新的管理体系,加强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已势在必行。那么,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方法,欢迎大家参考学习。 一、 理顺产权关系,建立母子公司
1.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大全?最好有带各岗位的!越详细越好!
2.如何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3.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方法
对于企业集团来说,应适应新的管理体制的需要,及时建立一套新的管理体系,加强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已势在必行。那么,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方法,欢迎大家参考学习。
一、 理顺产权关系,建立母子公司体制
企业集团进入中央管理后,由于有部分企业是在脱钩时进入企业集团的,这就使得企业集团内部的企业有些与集团有产权关系,有些还没有。这就要求企业集团对其子公司进行一次全面审计。通过审计,搞清资产现状,产权在集团的,报财政部重新确认;产权不在的,报财政部批准后上划企业集团母公司。
在此基础上,企业集团应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母子公司体制,母公司真正对子公司行使出资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子公司按照《公司法》改制后,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并规范动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统一决策和选聘经营者的作用,建立集体决策及可追溯个人责任的董事会议事制度。董事会中可设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独立董事。董事会与经理层要减少交叉任职,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不得由一人兼任。
二、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规章制度,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企业集团理顺产权关系后,要积极行使出资人的权利。要根据企业进入中央管理后的具体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对外担保、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内部审计、责任会计、财务会计报告等一系列管理办法。
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要装订成册,定期对集团及所属成员企业的财务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集团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各项制度的具体规定,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集团还应定期对各所属企业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和集团内的各项财务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企业集团及所属企业的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从而有效地杜绝因个别人不按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办事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三、对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企业集团委派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集团对各所属企业的财务管理,确保各成员企业的会计核算信息客观真实,督促各成员企业认真执行集团的各项财务制度,强化企业集团对各成员企业国有资产和日常经营情况实施有效的监控,企业集团应对其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委派的财务负责人的人事档案由集团统一管理,工资、待遇由集团解决。
企业集团对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年终根据每个委派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以此作为对每一个委派财务负责人奖惩的依据。实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可以使企业集团及时了解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动态情况,有效防止所属企业的董事会、经理办公会、企业的经营班子在重大经营活动中的决策失误。可以及时制止所属成员企业不按国家和集团的规定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私设小金库和设账外账,在经营活动中背着集团搞体外循环等现象的发生。
四、及时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集团每年年底都要根据集团上一年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考虑本年度企业集团的`发展规划和国家经济形势,结合国内外市场情况编制本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同时,要求成员企业根据集团的财务预算编制本企业的财务预算报告。企业集团的财务预算要以现金流量为重点,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实施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严格限制无预算资金预支出,最大限度减少资金占用,保证及时偿还到期银行。预算内资金支出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制,限额以上资金支出实行集体联签制。
为确保企业集团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企业集团应要求所属企业必须按院《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合理地确认和计量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每个企业只能设一套会计账簿进行核算,不得账外设账。任何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部门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弄虚作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实行企业内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依法管理子公司投资,融资事项
企业集团应当通过法定程序加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资金的监控,建立健全统一的资金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企业集团内部结算中心的功能,对集团内部各企业实行统一结算。要利用网上银行等先进手段,强化对集团内部企业资金结算的动态管理,集团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授权、查询等办法,随时调动内部企业的闲置资金。
要搞好银行合作,通过银行统一授信的办法,实行由集团统一向商业银行,根据需要分配给成员企业使用,到期后再由集团统一还款。这样做既可以降低分散筹资的成本,又可以降低信贷资金的风险。企业集团要规定成员企业严格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杜绝资金账外循环现象。要严格把好成员企业的对外投资关,集团所属企业的对外投资,必须经企业集团批准后,才能实施。
六、制定企业对外担保管理措施,依法审议子公司及其以下企业对外担保事项
企业集团应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审查被担保单位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程度。集团的子公司及其以下企业的对外担保,必须报企业集团批准后,才能对外担保。企业集团应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外担保的或有负债风险。
七、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处置企业各项资产
企业集团所属子公司以下企业的资产处置,必须报企业集团批准。集团所属子公司的各项资产处置必须由集团报财政部批准立项,并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评估报告最后还需经企业集团和财政部的确认,才能实施有关的资产处置事宜。企业的资产转让应取拍卖等公开方式进行,严禁私下和人情交易,最大限度地减少处置资产的损失。
八、搞好子公司及其以下企业日常的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企业财务监督职能
企业集团应根据内部审计的有关规定,对集团的子公司及其以下企业要经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成员企业选人代表的离任审计、专项审计、审计调查、内控制度审计等。通过开展日常的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及时发现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企业加以改正,促使企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企业集团进入中央管理后,应加强各项管理的基础工作。而企业管理的核心是财务管理。因此,企业集团只有狠抓财务管理工作,才能使企业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康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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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精选6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财务管理制度(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财务管理制度1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情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校长室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财务处应配合装备服务中心,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处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财务处主管有权且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工会、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
4、学校财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处应以月报的形式向校长室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而各条线必须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财务处提供财务报告。
2、财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财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财务运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校长室,该制度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财务管理制度2一、幼儿园财产必须具备有效的适用性,添置调拨财产必须适用于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对具有反复、长期使用的财产,应当注意保养维修,延长使用期。
二、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地充实与更新教学设备,根据需要与可能不断添置各类财产。
三、养成幼儿爱护公物的的良好习惯,抵制各种侵犯公共财产的.行为,减少和避免财产的损失,维护财产的安全,损坏公物要赔偿。
四、加强财产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理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遵守制度,责任到人,对低值易耗品,幼儿园也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小学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幼儿园各类财产。
五、每年按时进行财产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对盘盈亏的,查明原因,按规定入帐。对损坏的财产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领导批准。贵重的应由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做妥善处理。
六、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或调离,要将经管的财产逐一清点造册。帐实相符后,向接办人员逐一交待清楚,双方在清查表上签字,并由财产主管负责人监交。
财务管理制度3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卫生院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卫生院收入是指卫生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单位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单位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乡镇卫生院的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费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乡镇卫生院的门诊、住院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或外购收款票据。所有收费票据和自制收款票据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三)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卫生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财务科、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组成,开展的业务收费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负责,其他各种收费由财务科统一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处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或及时上交出纳人员,同时编制“收费日报表”,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收支票据存根联等)送交财务部门,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账,并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严禁业务科室截留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卫生院也不得将收入转到三产、工会、食堂等部门。
(四)加强对医院收入的控制
卫生院应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审计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报表金额是否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库等;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等现象。
(五)为合理扩大卫生院业务收入寻找途径
业务收入是卫生院补偿消耗的主要手段,卫生院要增加业务收入,除了按收费标准规定收费外,还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潜力,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条件,扩大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卫生院应根据实际开展每季度业务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根据收集的财务信息,从医疗业务工作量和收费水平二个因素影响着手,结合全年各个时期收入进度、水平,通过与预算对比,与上年同期实际对比,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查找差距原因,预测发展趋势,为改进工作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支出管理
卫生院的支出是指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助支出。卫生院的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一)预算管理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年度事业发展、工作任务、人员情况、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卫生院要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根据卫生规模可将预算分解成部门预算,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对支出完成的影响程度,抓住关键问题,研究对策,降低成本,促进工作。
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正确划分费用支出(正常业务开支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不属成本范围的支出不应计入成本。
(二)专项资金支出管理
专项资金包括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和医院内部形成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卫生院对专项资金支出,要根据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凡是大型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及基建等项目,须经卫生院有关人员共同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二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和效益评估,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办理相关手续;各投资项目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合同及项目进度支付款项,大型基建项目须在竣工半年内办理决算手续。卫生院应开展投资项目效益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改进经营管理、挖掘潜力、提高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
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登记备查簿,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接受财政、审计及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卫生院要加强对职工基金的管理。职工基金主要用于职工救济、集体设施支出、单位职工食堂的补助及国家规定可由职工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等,要有安排列支和对支出进行决算,并要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率
卫生院应制定资金收支审批制度,并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对差旅费、交通费、业务培训费、其他费用等与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消耗支出,应严加控制,尤其是招待费,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院财务制度〉补充规定》要求进行控制列支。资金的使用要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讲究经济效益,做到少投入,多产出。
卫生院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及加班工资,应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其奖金总额不超过本单位国家规定工资(即职务工资、事业津贴、岗位津贴)的额度内。个人消费基金增长率不得超过业务增长率,以防止个人消费资金过快增长。卫生院可实行绩效工资制,以防止亏损现象发生。
卫生院应建立每季成本费用和财务效益的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各项支出增减及结构变化情况,尤其是对在总支出中占有较大比例和一些纯消耗性的项目要作重点分析,运用比较分析法、差额分析法、指标分解法、连环替代法、定基替代法等方法,查找变化原因,适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为进行财务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信息。
财务管理制度4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财务管理制度5第一条为了管理好本校友会费,实行专户、专款、专用,实行理财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帐户管理:
1.在工商银行开设校友会专用帐户,由校友会财务机构收取会费,其他部门及个人无权收理会费;
2.山西本地校友会,会员费实行年收制,金额为300元整,在外地的会员可以自愿交纳会费,金额自定;
3.会费缴纳方式:
(1)将会费打入工商银行账户,并发信息告之校友会财务机构;
(2)举办活动时,将会费交予校友会财务机构。
4.如有特殊情况离开本会的,按情况可退还个人余费,被开除的一律不退;
5.任何会员在缴纳会费后有权过问有疑帐目(3人以上)。
第三条会费运用:
1.会员的会费全部用于校友会运作和建设的日常必要开支;
2.每次举行大型活动时按预测以及校友会账户余额收取费用;
3.校友会举办活动时,校友会活动组织策划安排方向财务机构申请活动资金,并在活动结束后向财务机构提交相关付款凭证,多退少补;
第四条开支审批:
1.金额在人民币3千元以下开支,由财务机构负责人签字。
2.金额在人民币3千元——1万元的开支,由校友会常任理事共同审批,签字才生效;
3.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开支,需召集校友会理事,召开全体理事会议商讨决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的人员出席方有效。会议形成的决议,须出席人员过半数通过才具效力,大家表决后,并由校友会常任理事签字方可执行。
第五条日常管理
1.费用开支必须坚持先申请,后开支的原则,对不申请先发生的开支项目,校友会财务机构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2.校友会财务机构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记录各项收支;
3.每次活动后的7个工作日内,校友会财务机构公开至上次活动的财务收支详情。
第六条财务监督:
1.由校友会会员成立财务审查小组,对校友会的财务工作和资金运用实行监督;
2.审查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取定期方式,对校友会的帐目和开支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向全体校友公布。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校友会发展初期,随着校友会的壮大,作相应修改。
财务管理制度6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信贷,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如何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
第一节 总则
第二十四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二十九条 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三十条 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信贷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担保书。
第三十一条 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三十二条 财务部部长领导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三十六条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七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三十八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三十九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四十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帐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四十一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公司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四十三条 记帐方法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四十四条 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四十五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四十六条 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四十七条 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四十八条 公司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九条 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五十条 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五十一条 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五十二条 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五十三条 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五十四条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五十五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五十六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五十七条 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五十八条 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五十九条 财务部和各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六十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
第六十一条 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
第六十二条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六十三条 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六十四条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会款审批权限如下:属预付货款、定金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的(含3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贸易货款的,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的(含3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自带汇票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购置、维修固定资产的,3万元以下的(含3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3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含1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万元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房地产开发和工业项目的,按已批准的合同的规定付款。汇出境外的资金,外贸企业的经理、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可共同审批5万美元的(含5万美元)资金,其余:10万美元以下的(含10万美元
)由总会计师审批;10万至20万美元的(含20万美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20万至50万美元的(含50万美元)由总经理审批;50美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计师审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六十五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十六条 各单位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凡付出款(物)5万元以上的,各单位财务必须逐项跟踪基1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财务部、总会计师和总经理。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单位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第六十七条 各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来收入现金。
第六十八条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六十九条 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钱柜。
第七十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七十一条 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七十二条 各单位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七十三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六十四条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七十四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七十五条 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其中对介绍费和手续费,经办人还须另付合同书和 说明报批:2000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至1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1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七十六条 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业务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1000元以下抒总会计师审批报销,1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公司本部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2000元以下的由部会计师审批报销,2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七十七条 探亲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报销。
第七十八条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5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七十九条 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其中,属专控商品的,还必须报经专控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非专控商品,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第八十条 各单位对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提高投资效益。各单位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金的管理。任何投资,均须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投入。
第八十一条 各单位所创的外汇限于进出中贸易使用。其他外汇买卖的价格由总会计师根据市场情况审定一个最低、最高价,所进行的外汇买卖均不得低于审定的最低价、最高价。
第八十二条 下属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其需公司担保的可报财务部审查。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下属公司、企业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公司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财务部签署意见后,50万元以下的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部经理审批。借款按期参照银行计收本息。本系统内的相互借款均计收本息。
第八十三条 严禁下属公司、企业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
第八十四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台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
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第五节 工资及奖金
第八十六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八十七条 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八十八条 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总会计师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
第八十九条 下属公司、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具体办法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九十条 下属公司、企业的资金按下达的利润基数及实际完成的利润额分别提取,取平时预提、年终结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九十一条 实行全员抵押承包经营与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下属公司、企业,其工资及奖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书》的规定执行。
第六节 税收及利润分配
第九十二条 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第九十三条 税 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节 利润上交和库存物资财务管理
第九十四条 下属公司、企业应上交公司的利润(含基数利润和分成利润),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对不按时全额上交的单位,公司按银行同期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计收利息。
第九十五条 仓库必须建立严密的出入库制度和保管规范,每月向财务部门报送一次库存报表,报表同时抄送上级财务部门。
第九十六条 仓库每月由会计会同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编制出库存物资盈亏表,盈亏表同时抄报上级财务部门。
第九十七条 对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仓库不得自行作财务处理。盘亏在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单位财务部审核,报经理审批后处理,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须呈报会计师审批后处理,5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第八节 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九十八条 各下属公司、企业必须加强对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违者处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一百条 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第一百零一条 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以下简称“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是企业内部为了有效地进行经营管理而制订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措施和方法的总称。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对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x0d\ \x0d\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应遵循的原则\x0d\ \x0d\企业建立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既要以《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又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便于企业有效加强内部监管,防范经营风险,增加企业效益。具体地讲,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建立要符合以下原则。\x0d\合法性原则。企业必须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绳,在合法范围内,制订本企业切实可行的财务内控制度体系,这是企业建立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基础。\x0d\整体性原则。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必须充分涉及到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各个方面的控制,它既要符合企业的长期规划,又要注重企业的短期目标,还要与企业的其他内控制度相互协调。因此,在建立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时应把握全局,注重企业的整体实施效果。\x0d\针对性原则。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建立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针对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针对企业容易出现错误的细节,制订切实有效的财务内控制度,对各个环节和细节加以有效控制,以提高企业的财务会计水平。\x0d\一贯性原则。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必须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不能朝令夕改,否则就无法贯彻执行。\x0d\适应性原则。适应性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外部的适应性,也就是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体系要适应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产业的发展和对企业竞争对手机制的适应;另一方面是对企业内部的适应,也就是要适应企业本身的战略规划、发展规模和企业现状。企业应把握这两个方面,构建适时适用的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推动企业财务会计水平向更高的目标迈进。\x0d\适用性原则。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应便于各部门和职工实际运用,也就是说企业财务内控制度的操作性要强,要切实可行,这是制订财务内控体系的一个关键点。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适应性可概括为“内容规范、易于理解、便于操作”。\x0d\发展性原则。制订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要充分考虑宏观政策和企业的发展,密切洞察竞争者的动向,制定出具有发展性或未来着眼点的规章制度。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能促进企业财务会计水平的提高。为此,我们要从战略的高度,不断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体系。\x0d\ \x0d\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的框架\x0d\ \x0d\具体地讲,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框架可分为以下五个方面:\x0d\(一)原则性的财务、会计制度\x0d\会计核算制度:\x0d\(1)会计核算的体制;\x0d\(2)主要会计政策;\x0d\(3)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x0d\(4)会计科目使用说明;\x0d\(5)会计报表种类及其格式;\x0d\(6)会计报表编制说明。\x0d\财务管理制度:\x0d\(1)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x0d\(2)货币资金管理;\x0d\(3)往来结算管理;\x0d\(4)存货管理;\x0d\(5)短期、长期投资管理;\x0d\(6)固定资产管理;\x0d\(7)在建工程管理;\x0d\(8)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管理;\x0d\(9)其他资产管理;\x0d\(10)销售收入管理;\x0d\(11)成本费用管理;\x0d\(12)盈利及分配管理;\x0d\(13)财务会计报告与财务评价管理。\x0d\(二)综合性管理制度\x0d\1.账务处理程序制度;\x0d\2.财务预算管理制度;\x0d\3.会计稽核制度;\x0d\4.内部牵制制度;\x0d\5.财产清查制度;\x0d\6.财务分析制度;\x0d\7.会计档案管理办法;\x0d\8.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x0d\9.对子(分)公司等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x0d\(三)财务收支审批报告制度\x0d\1.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办法;\x0d\2.重大资本性支出审批与授权审批制度;\x0d\3.重大费用支出审批与授权审批制度;\x0d\4.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x0d\(四)财务机构与人员管理制度\x0d\1.财务管理分级负责制;\x0d\2.会计核算组织形式;\x0d\3.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x0d\4.内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x0d\5.对违反财经纪律及企业财会规章制度事项的处罚规定。\x0d\(五)成本费用管理制度\x0d\1.费用报销管理办法;\x0d\2.成本核算办法;\x0d\3.成本管理办法;\x0d\4.成本控制管理办法;\x0d\5.成本分析管理办法;\x0d\6.成本费用考核管理办法。\x0d\ \x0d\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应达到的目标\x0d\ \x0d\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是为企业的经营目标服务的,运用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应力争达到以下目标:\x0d\一,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x0d\二,保证所有交易事项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x0d\三,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x0d\四,保证账面资产和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x0d\五,保证财务会计监督的及时性和准确性。\x0d\综上所述,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体系,它涵盖企业经营管理的多个方面,就烟草企业来讲,制订财务内控制度时,不仅要考虑企业本身的情况,还要紧密结合企业的组织结构特点及经营管理方式,充分考虑资产产权关系和节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一套符合企业发展和管理需要的控制机制。
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以下简称“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是企业内部为了有效地进行经营管理而制订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措施和方法的总称。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体系,对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具体地讲,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框架可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原则性的财务、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
(1)会计核算的体制;(2)主要会计政策;(3)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4)会计科目使用说明;(5)会计报表种类及其格式;(6)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财务管理制度:
(1)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2)货币资金管理;(3)往来结算管理;(4)存货管理;(5)短期、长期投资管理;(6)固定资产管理;(7)在建工程管理;(8)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管理;(9)其他资产管理;(10)销售收入管理;(11)成本费用管理;(12)盈利及分配管理;(13)财务会计报告与财务评价管理。
(二)综合性管理制度
1.账务处理程序制度;2.财务预算管理制度;3.会计稽核制度;4.内部牵制制度;5.财产清查制度;6.财务分析制度;7.会计档案管理办法;8.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9.对子(分)公司等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三)财务收支审批报告制度
1.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办法;2.重大资本性支出审批与授权审批制度;3.重大费用支出审批与授权审批制度;4.财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四)财务机构与人员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分级负责制;2.会计核算组织形式;3.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4.内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5.对违反财经纪律及企业财会规章制度事项的处罚规定。
(五)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1.费用报销管理办法;2.成本核算办法;3.成本管理办法;4.成本控制管理办法;5.成本分析管理办法;6.成本费用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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