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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_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tamoadmin 2024-08-27 人已围观
简介1.发电厂及变电所的电气设备2.电工安全操作规程3.电力安全工作规定电力安全生产现场作业"十个规定动作"是:1、凭票工作;2、凭票操作;3、戴安全帽;4、穿工作服;5、系安全带;6、停电;7、验电;8、接地;9、挂牌装遮拦;10、现场交底。南网这十个规定动作总结为:两票、三保(保护用具)、四措施(技术措施)、一交底。扩展资料: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四十七条在全部和部分停电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如
1.发电厂及变电所的电气设备
2.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电力安全工作规定
电力安全生产现场作业"十个规定动作"是:
1、凭票工作;
2、凭票操作;
3、戴安全帽;
4、穿工作服;
5、系安全带;
6、停电;
7、验电;
8、接地;
9、挂牌装遮拦;
10、现场交底。
南网这十个规定动作总结为:两票、三保(保护用具)、四措施(技术措施)、一交底。
扩展资料:
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四十七条在全部和部分停电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如下安全措施:
1、停电;
2、验电;
3、装设接地线;
4、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栏。
上述措施由值班员执行并应有监视人.
第一节停电
第四十八条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1、检修的设备;
2、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35厘米的设备;
3、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
4、无法制作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而又影响工作的带电设备.
第四十九条在停电时,必须断开各方面有关的电源,停电必须有明显可见到的断开点,严禁带负荷切合隔离刀开关。
第五十条停电范围以满足安全工作为限,不能随意扩大停电范围,在停电前应与水泵站,医务室,锅炉房等重要供电单位联系,防止突然断电造成不良的后果。
第二节验电
第五十一条验电笔必须符合所验设备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验电,(对6千伏以上带电体验电时,禁止验电笔接触带电体)确认验电笔良好,方可进行.验电时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靴,不许以电压表和信号灯有无指示作为判断有无电的依据.
第三节装设接地线(包括短路线)
第五十二条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放电,并将三相接地短路,当工作设备有几个方面可能来电,就挂设几组接地线.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看得见的地方,但不得挂设在工作人员的跟前,以防突然来电时烧伤工作人员.
第五十三条装设接地线必须两人进行.装设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上述规定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
第五十四条接地线应符合短路电流要求,使用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的股软裸铜线制作.接地线应有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
第四节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第五十五条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操作票或工作票中所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表示有人在设备上工作,不许送电;"禁止合闸"标示牌表示运行中设备不许合闸,两种不能混同使用.
第五十七条在高压设备内工作,安全距离不够时,应设临时遮栏;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第五十八条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取掉已挂的各类标示牌,装设的遮栏,接地线等安全设施,若上述安全设施影响工作时,需取得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更改。
参考资料:
发电厂及变电所的电气设备
一、国家标准GB26164.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4.6.5
工作票中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职责是:
1、工作前认真学习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和检修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有关规定、要求。
2、参加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严格落实。
3、遵守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他人和设备安全。
二、国家标准GB26859-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5.4.5
工作票所列的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是:
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
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扩展资料:
为了保证电业工作安全,国家标准GB26164.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3.1中规定了保证安全的总则:
1、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 电力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3、 从事电力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监理、调试,以及电力生产的运行、检修和试验的各级人员,应掌握本部分的全部或有关部分。
4、各级***员不应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应拒绝执行。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部分外,有责任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部分。如发现有违反本部分,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L 408-91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3)
能源部 1991-3-18批准 1991-09-01 实施 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维护工作
7.1 检修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7.2 发电厂主要机组 (锅炉、汽机、发电机) 停电检修,只需第一天办理开工手续,以后每天开工时,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核对安全措施。检修期间工作票始终由工作负责人保存。工作全部结束,再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
在同一机组的几个电动机上依次工作时,可填用一张工作票。
7.3 检修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必须做好下列安全措施:
a.断开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b.待发电机和同期调相机完全停止后,在操作把手、按钮、机组的启动装置、并车装置插座和盘车装置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c.若本机尚可从其他电源获得励磁电流,则此项电源亦必须断开,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d.断开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能源。如调相机有启动用的电动机,还应断开此电动机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e.将电压互感器从高、低压两侧断开;
f.经验明无电压后,在发电机和断路器(开关)间装设接地线;
g.检修机组中性点与其他发电机的中性点连在一起的,则在工作前必须将检修发电机的中性点分开;
h.检修机组装有二氧化碳或蒸汽灭火装置的,则在风道内工作前,应取防止灭火装置误动的必要措施;
i.检修机组装有可以堵塞机内空气流通的自动闸板风门的,应取措施保证使风门不能关闭,以防窒息。
7.4 转动着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即使未加励磁,亦应认为有电压。
禁止在转动着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回路上工作,或用手触摸高压绕组。必须不停机进行紧急修理时,应先将励磁回路切断,投入自动灭磁装置,然后将定子引出线与中性点短路接地。在拆装短路接地线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并戴护目眼镜。
7.5 测量轴电压和在转动着的发电机上用电压表测量转子绝缘的工作,应使用专用电刷,电刷上应装有 300mm 以上的绝缘柄。
7.6 在转动着的电机上调整、清扫电刷及滑环时,应由有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下列规定:
a.工作人员必须特别小心,不使衣服及擦拭材料被机器挂住,扣紧袖口,发辫应放在帽内;
b.工作时站在绝缘垫上(该绝缘垫为常设固定型绝缘垫),不得同时接触两极或一极与接地部分,也不能两人同时进行工作。
7.7 检修高压电动机和启动装置时,应做好下列安全措施:
a.断开电源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经验明确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或在隔离开关(刀闸)间装绝缘隔板,小车开关应从成套配电装置内拉出并关门上锁;
b.在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c.拆开后的电缆头须三相短路接地;
d.做好防止被其带动的机械 (如水泵、空气压缩机、引风机等) 引起电动机转动的措施,并在阀门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7.8 禁止在转动着的高压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回路上进行工作。必须在转动着的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进行工作时,应先提起碳刷或将电阻完全切除。工作时要戴手套或使用有绝缘把手的工具,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7.9 电动机的引出线和电缆头以及外露的转动部分均应装设牢固的遮栏或护罩。
7.10 电动机及起动装置的外壳均应接地。禁止在运转中的电动机的接地线上进行工作。
7.11 工作尚未全部终结,而需送电试验电动机或起动装置时,应收回全部工作票并通知有关机械部分检修人员后,方可送电。
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8.1 装有6设备的配电装置室和6气体实验室,必须装设强力通风装置。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底部。
8.2 在室内,设备充装6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80%,同时必须开启通风系统,并避免6气体漏泄到工作区。工作区空气中6气体含量不得超过1000ppm。
8.3 6新气应具有厂家名称、装灌日期、批号及质量检验单。6新气到货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核、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6新气标准见附录H。
在气瓶内存放半年以上的6气体,使用前应先检验其水份和空气含量,符合标准后方准使用。
8.4 6电气设备投运前,应检验设备气室内6气体水份和空气含量。
设备运行后每三个月检查一次6气体含水量,直至稳定后,方可每年检测一次含水量。6气体有明显变化时,应请上级复核。
8.5 主控制室与6配电装置室间要取气密性隔离措施。
8.6 工作人员进入6配电装置室,必须先通风15min,并用检漏仪测量6气体含量。尽量避免一人进入6配电装置室进行巡视,不准一人进入从事检修工作。
8.7 工作人员不准在6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若在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查明原因,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8.8 进入6配电装置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应先检测含氧量(不低于18%)和6气体含量是否合格。
8.9 在6配电装置室低位区应安装能报警的氧量仪和6气体泄漏警报仪。这些仪器应定期试验,保证完好。
8.10 设备解体检修前,必须对6气体进行检验。根据有毒气体的含量,取安全防护措施。检修人员需着防护服并根据需要配戴防毒面具。打开设备封盖后,检修人员应暂离现场30min。取出吸附剂和清除粉尘时,检修人员应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
8.11 设备内的6气体不得向大气排放,应用净化装置回收,经处理合格后方准使用。
设备抽真空后,用高纯氮气冲洗3次[压力为9.8×104Pa(1个大气压)]。将清出的吸附剂、金属粉末等废物放入20%氢氧化钠水溶液中浸泡12h后深埋。
8.12 从6气体钢瓶引出气体时,必须使用减压阀降压。当瓶内压力降至9.8×104Pa(1个大气压)时,即停止引出气体,并关紧气瓶阀门,戴上瓶帽,防止气体泄漏。
8.13 发生紧急事故应立即开启全部通风系统进行通风。发生设备防爆膜破裂事故时,应停电处理,并用汽油或丙酮擦拭干净。
8.14 进行气体样和处理一般渗漏时,要戴防毒面具并进行通风。
8.15 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洗澡,把用过的工器具、防护用具清洗干净。
8.16 6气瓶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敞开的专门场所,直立保存,并应远离热源和油污的地方,防潮、防阳光曝晒,并不得有水份或油污粘在阀门上。
搬运时,应轻装轻卸。
8.17 未经检验的6新气气瓶和已检验合格的气体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混淆。
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9.1 低压配电盘、配电箱和电源干线上的工作,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在低压电动机和照明回路上工作,可用口头联系。
上述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9.2 低压回路停电的安全措施:
9.2.1 将检修设备的各方面电源断开,取下熔断器(保险),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9.2.2 工作前必须验电。
9.2.3 根据需要取其他安全措施。
9.3 停电更换保险器后,恢复操作时,应戴手套和护目眼镜。
10 在继电保护、仪表第二次回路上的工作
10.1 下列情况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10.1.1 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器和仪表等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10.1.2 检查高压电动机和起动装置的继电器和仪表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10.2 下列情况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10.2.1 一次电流继电器有特殊装置可以在运行中改变定值的。
10.2.2 对于连于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通道上或配电盘上的继电器和保护装置,可以不断开所保护的高压设备的。
上述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10.3 继电保护人员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凡遇到异常情况 (如直流系统接地等) 或开关跳闸时,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时方可继续工作;若异常情况是本身工作所引起,应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值班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10.4 工作前应做好准备,了解工作地点一次及二次设备运行情况和上次的检验记录、图纸是否符合实际。
10.5 现场工作开始前,应查对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是否明确分开,还应看清设备名称,严防走错位置。
10.6 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盘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的标志隔开 (如盘后用红布帘,盘前用"在此工作"标志牌等)。
10.7 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取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经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同意,将保护暂时停用。
10.8 在继电保护屏间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要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误碰运行设备,造成保护误动作。清扫运行设备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振动,防止误碰,要使用绝缘工具。
10.9 继电保护装置做传动试验或一次通电时,应通知值班员和有关人员,并由工作负责人或由他派人到现场监视,方可进行。
10.10 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
10.11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取下列安全措施:
10.11.1 严禁将变流器二次侧开路;
10.11.2 短路变流器二次绕组,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短路应妥善可靠,严禁用导线缠绕;
10.11.3 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10.11.4 工作必须认真、谨慎,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
10.11.5 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10.12 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取下列安全措施:
10.12.1 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停用有关保护装置;
10.12.2 接临时负载,必须装有专用的刀闸和熔断器(保险)。
10.13 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值班员和有关人员,并派人到各现场看守,检查回路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熔断器(保险)或断开隔离开关(刀闸)。
10.14 检验继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对运行中的设备、信号系统、保护压板进行操作,但在取得值班人员许可并在检修工作盘两侧开关把手上取防误操作措施后,可拉合检修开关。
10.15 试验用刀闸必须带罩,禁止从运行设备上直接取试验电源,熔丝配合要适当,要防止越级熔断总电源熔丝。试验结线要经第二人复查后,方可通电。
10.16 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变动时,严防寄生回路存在,没用的线应拆除,临时所垫纸片应取出,接好已拆下的线头。
11 电气试验
11.1 高压试验
11.1.1 高压试验应填写第一种工作票。
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可填写一张工作票,但在试验前应得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许可。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高压试验的工作票发出后,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
如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之间的断开点,按试验电压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在另一侧有接地短路线时,可在断开点的一侧进行试验,另一侧可继续工作。但此时在断开点应挂有"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11.1.2 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开始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1.1.3 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标记,接后应进行检查。
11.1.4 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
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刀闸。为了防止误合刀闸,可在刀刃上加绝缘罩。
试验装置的低压回路中应有两个串联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自动掉闸装置。
11.1.5 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11.1.6 加压前必须认真检查试验结线,表计倍率、量程,调压器零位及仪表的开始状态,均正确无误,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并取得试验负责人许可,方可加压。加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唱。
高压试验工作人员在全部加压过程中,应精力集中,不得与他人闲谈,随时警戒异常现象发生,操作人应站在绝缘垫上。
11.1.7 变更结线或试验结束时,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短路接地。
11.1.8 未装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行放电再做试验。高压直流试验时,每告一段落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11.1.9 试验结束时,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对被试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理现场。
11.1.10 特殊的重要电气试验,应有详细的试验措施,并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11.2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11.2.1 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进行工作,需要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并至少由两人进行。
11.2.2 除使用特殊仪器外,所有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均应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低压侧进行。
11.2.3 电流表、电流互感器及其他测量仪表的接线和拆卸,需要断开高压回路者,应将此回路所连接的设备和仪器全部停电后,始能进行。
11.2.4 电压表、携带型电压互感器和其他高压测量仪器的接线和拆卸无需断开高压回路者,可以带电工作。但应使用耐高压的绝缘导线,导线长度应尽可能缩短,不准有接头,并应连接牢固,以防接地和短路。必要时用绝缘物加以固定。
使用电压互感器进行工作时,先应将低压侧所有接线接好,然后用绝缘工具将电压互感器接到高压侧。工作时应带手套和护目眼镜,站在绝缘垫上,并应有专人监护。
电力安全工作规定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运行、检查、检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工矿、企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电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2、电工应基本掌握电器安全知识,包括高压、低压、直流、交流电子技术等,必须持证操作,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3、大项目检查时,必须要专人负责分管停、送电、监督和指挥工作,并在工作处做好安全措施。 4、检查、维修电器设备时,应二人搭档,相互监护。 5、检查、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操作,切断电源,进行验电程序,挂上“严格合闸”警示牌,确认无电并取短路接地措施;确认检修完毕,清理现场后,应由停电挂警告牌者取下,按程序恢复送电。 6、电工操作者和检修者在工作前,应验明劳保用品和工具是否符合绝缘安全要求,严禁侥幸作业。 7、凡需用行灯照明时,必须用安全电压36V及以下。使用保险必须符合电业技术设计要求,严禁用不同规格、替用。 8、一切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安全保护装置。 9、对正在运行的电器设备,发生或未发生不正常现象一律不准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10、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不得随意变动或拆除,不得更改其整定好的设计参数,必须定期做预防性检验及绝缘防护用品的预防性试验。 11、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救护,防火知识,掌握触电后的紧急救护法及电火灾扑救方法。 12、变电所、配电室、电器站等处,必须备用电气用消防器材,并要设专人保管,电工随时可用会用。 13、一般情况下,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均应停电后操作。必须带电作业时,要取安全措施,按带电作业规程操作。 14、严格按电气设备的安装技术进行安装及维护。电线、电缆、母线等电板导接头处要拧紧,绝缘包扎好,严禁有松动或破损裸露的现象。 15、对于电气设备的裸露部位(带电体)或旋转部位设置安全防护或防护遮拦,并挂牌显示。 16、外线登高电工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17、高压停电送电,必须得到有关主管方面的指令,方可按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进行操作,拉闸时必须两人,操作者应听取监护者发布逐条操作命令,操作人员再背读命令无误后再操作。 18、谨防静电危害,做好静电安全措施,雷电时,禁止带电作业。
电力安全工作对于所属单位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参加安全科研成果和新技术、新工艺、新安全装备、新材料的鉴定;并在电力生产
中用新技术、新方法是增加和完善保证安全的技术手段。
在各种工作条件下,带电导体和周围的接地体、地面、不同相的带电导体以及工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的最小距离。这个距离考虑到可能产生最大工作电压或过电压时,不会出现导体放电,保证工作人员在维修设备和操作时绝对安全。
对于安全监察人员的职权
:1.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更改工程和技术革新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有机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3.发生事故后,有机要求保护事故现场,调查和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索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机对事故现场进行照像、录音、录像等。
4.对事故的认定、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并向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反映。对违反《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5.有权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有权对事故过失人员和有关领导,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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