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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成员自荐简历_业委会自荐表范文
tamoadmin 2024-08-19 人已围观
简介1.成立业委会流程及要求2.业委会候选人资格审核条件3.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是怎样的?4.业委会抽查情况说明怎么写5.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及需要的材料6.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的业委会成立条件:小区交付以后,入住率超过50%,开发商或业主可以向街道社区申请帮助,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入住率不到50%,三年以后,业主也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的业委会成立程序:1、小区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后30日
1.成立业委会流程及要求
2.业委会候选人资格审核条件
3.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是怎样的?
4.业委会抽查情况说明怎么写
5.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及需要的材料
6.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委会的业委会成立条件:小区交付以后,入住率超过50%,开发商或业主可以向街道社区申请帮助,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入住率不到50%,三年以后,业主也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委会的业委会成立程序:
1、小区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后30日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申请设立业主大会。
2、申请交到街道或社区后,由街道派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的组长,组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筹备小组,筹备小组除了由街道或乡镇的工作人员担任组长以外,还邀请建设单位派代表,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派代表参加。
剩下就是业主代表,业主代表要大于等于筹备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小组的业主代表一般也应该符合业主委员的任职资格。
扩展资料: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人民网——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哪些条件,要经历哪些流程?
百度百科——业主委员会
成立业委会流程及要求
1、成立业主大会申请书
2、申请筹备业主大会的业主签名表(5%业主签名)
达到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五以上或者人数占比百分之五以上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申请
3、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表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应当自收到前两款规定的报告或者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4、筹备组成员公示
筹备组由七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业主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其他成员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社区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等派员担任
5、拟定管理规约草案、议事规则草案、选举办法草案
完成后向全体业主议事、公示
6、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
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业主自荐或者联名推荐,以及社区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推荐等方式产生
7、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需要提供:个人简历,无犯罪记录证明,物业费结清证明,房产信息、。(各街道要求不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代表:
(一)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拒付物业费或者有其他违反临时管理规约、侵害 业主合法权益行为且未改正的;
(二)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与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人有利害关系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担任业主代表的情形的。
8、发布业主大会的召开方式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或者互联网的形式召开。鼓励和引导业主用互联网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市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电子投票系统,供物业管理各方免费使用。
8、发布业主大会的召开方式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或者互联网的形式召开。鼓励和引导业主用互联网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市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电子投票系统,例如社区芝麻官这一类线上投票用的,供物业管理使用。
9、召开业主大会(投票第五项和第七项)
选举参与规则需满足人数、面积达2/3,通过表决规则需满足人数、面积1/2(双过半)
10、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初审意见
11、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表
可以百度文库搜索成立备案表
12、业委会刻公章
业委会候选人资格审核条件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如下: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如下:
一、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三、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四、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五、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六、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
《物业管理条例》第16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应当是5至15名的单数。
七、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所有档案、资料。
八、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九、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
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
十、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xx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证明》。
十一、业主委员会凭《xx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是怎样的?
业委会候选人资格审核条件如下:
1、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2、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5、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业委会委员人数一般为单数。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如下:
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办法: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7、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8、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9、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
10、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
11、业主委员会凭《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彰手续。
综上所述,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兼职,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委会抽查情况说明怎么写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包括在买房时候也会有相应的物业制度来制约,目的则是为了给小区业主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但是大家可能不知道,小区业主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在对自己新家的建设上,也是有很大的发言权的,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是怎样的?
一、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一)筹备组成员的构成。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应当由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和建设单位组成,其中住宅业主应当有不少于20名业主(不包括被推荐的业主)推荐。仅有单一物业用途的小区(大厦),只由单一物业用途的业主和建设单位组成筹备组。
(二)联名业主的建议。首次5-15名业主联名(下称:联名业主)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国土房管局配合下,将拟订的《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建议》(下称:《建议》)和《筹备组成员自荐表》(以下简称《自荐表》)在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示10日,告知全体业主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事宜。
(三)联名业主报送资料备查。联名业主将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函、《建议》、《推荐支持的业主签名表》(附件3),以及联名业主和推荐业主的有效房产证明资料、个人复印件,送区国土房管局存档备查。
(四)公示期内业主自荐增补。《建议》公示期间,业主(住宅业主应当有不少于20名业主推荐,不包括被推荐的业主)可以自荐参与筹备组成员(下称:自荐业主),自荐业主填写《自荐表》,并提供《推荐支持的业主签名表》、本人和推荐其本人参加筹备组成员的业主的有效房产证明资料、个人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一份送区国土房管局存档,另一份送联名业主。
(五)产生筹备组。《建议》公示期满后,首次联名的业主在区国土房管局的指导下,在联名业主和自荐业主范围内(综合考虑房屋幢数和房屋用途所占面积)产生5-15人为筹备组成员。《建议》公示期间,没有业主自荐或自荐业主不符合自荐条件的,联名业主成为筹备组成员。
(六)筹备组成员产生以后业主异议的处理。筹备组成员产生以后?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可向区国土房管局提出,未经超过半数投票权业主否决的,则视为通过,并作为筹备组成员。
(七)建设单位参与筹备组。建设单位或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必须授权委托一名代表参加筹备组工作,填写《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参加筹备组成员情况表》,提交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送区国土房管局。
自联名业主《建议》期满公示后,建设单位或公有住房出售单位未委托代表参加筹备组工作的,区国土房管局向未填报《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参加筹备组成员情况表》的建设单位或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发出《关于上报参加筹备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八)筹备组确立。区国土房管局向筹备组发出《关于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复函》、《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由筹备组在区国土房管局的配合下,将复函和名单在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
二、制订和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
(一)草拟、公示文件。筹备组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业主公约》(征求意见稿)及其通知,并在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公示5日;同时,向全体业主征求意见。经征求意见,筹备组将修改后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再次公示5日。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应当包括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办法、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职数、任期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的条件等内容。
(二)确认业主投票权。筹备组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并向业主发放《〈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表决票》。
(三)提示业主和监票。区国土房管局在筹备组公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的同时,应当在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内公示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并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的表决进行监票。经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赞成的,方能通过。
三、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发出大会通知。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大会召开15日前,筹备组将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和《关于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通知》在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不少于5日,并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通知中应当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等内容。
(二)核对候选人提交的资料。符合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业主(住宅业主应当有不少于20名业主推荐,不包括被推荐的业主)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提供《推荐支持的业主签名表》、本人和推荐的业主的有效房产证明资料、个人原件(核对后退还)及其复印件,交给筹备组核实。筹备组将《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
成立业委会的流程及需要的材料
写给业委会的情况说明1. 业主委员会申请书范本
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提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目的在于能更好的对小区进行管理,促进各业主能乐观自动的参加到物业管理中来,同时能更好的得到各业主的协作和支持物业管理工作。
XX市XX小区
筹备设立业主大会的申请书
XX办事处、XX社区:
XX小区位于XX,小区占地面积XX平方米,根据规划许可文件该小区建筑住宅XX套,建筑总面积共计XX平方米,本小区专有部分交付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的50%以上,于X年X月X日交付专有部分满两年,入住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的60%以上,根据《XX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已符合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条件,现申请成立XX业主大会。
特此申请。
业主代表(盖章或签名):
XX年X月X日
(以上回答发布于2021-11-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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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业委会备案证明
业委会成立程序和备案材料 一、成立筹备组 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社区居委应当自动组织、指点、协调成立初次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
被推举为筹备组成员的,应照实填写《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推举表》。筹备组成员产生后,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社区居委应当在物业区域醒目位置进行公告(附照片),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二、筹备组的工作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管理区)、社区居委指点筹备组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1、确定初次业主(代表)大会形式、业主代表产生方式、人数,并组织业主推举 2、确认业主投票权及票权计算 3、拟订《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章》(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 4、确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和产生方法,组织业主推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5、会前十五日前公示《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章》(草案)、《管理规约》(草案)等各项会议内容和审议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张贴公告(附照片)。 6、业主代表候选人状况公示(附照片)。
7、业委会成立状况公告(附照片) 三、业主委员会备案所需材料 1、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备案表(附件七); 3、业主(代表)大会成立经过状况(社区签字盖章证明选举过程真实有效); 4、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自荐、推举表(附件一); 5、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推举表(附件二); 6、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附件三); 7、业主委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法律分析:由业主代表申请,向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报备成立筹备组,具体如下:
1、提出申请
五名以上业主可向该小区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填写《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
2、成立筹备小组
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筹备小组开始拟定好《业主公约》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之后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通过批复业主委员会成立。
4、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在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所有业主。业主大会会议能够使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能够使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需要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一些决议。业主大会依法成立后,到住建局备案。
5.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1)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2)管理规约;(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4)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推荐或者自荐。筹备组应当核查参选人的资格,根据物业规模、物权份额、委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等因素,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第十五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1、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2、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1)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2)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3)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
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二、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方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三、谁有权解散业委会
1、业主大会或是业主们才有权解散小区业委会,除此之外其他人则无权解散。
2、就算是物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对其也只有撤销决定的权利,而无解散的权利。
3、因为业委会是由于小区的业主们选出来的,所以想要将其解散,则必须由业主大会或是小区业主们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