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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具有哪些特点_批复的特点
tamoadmin 2024-08-29 人已围观
简介1.公文写作方法2.批复的写作方法3.批复不具有以下哪一特点4.应用文写作:请示和批复怎么写?5.下列文种既可以用作上行文又可以用作下行文的是 A.通知B.意见C.函D.报告E.批复6.工可批复就能开工了吗公文种类 批 示 批示是上级领导机关用于转发或批转下级机关的工作报告、建议时所使用的应用文体。批示与批复不能混用。批示虽具批复作用,但其发送对象较广泛,一般要带附件。通常由标题、称呼、正文、署名
1.公文写作方法
2.批复的写作方法
3.批复不具有以下哪一特点
4.应用文写作:请示和批复怎么写?
5.下列文种既可以用作上行文又可以用作下行文的是 A.通知B.意见C.函D.报告E.批复
6.工可批复就能开工了吗
公文种类
批 示
批示是上级领导机关用于转发或批转下级机关的工作报告、建议时所使用的应用文体。批示与批复不能混用。批示虽具批复作用,但其发送对象较广泛,一般要带附件。通常由标题、称呼、正文、署名与日期等部分组成。标题有的带“批示”,有的不带。正文首先引叙来的请示事项,作为批示的依据。然后针对来文提出下级机关应当如何贯彻执行的方法和措施。
各级党政机关的负责同志对于各种文件、报告、情况反映等提出自己的意见、要求,通常也称为“批示”,也作为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下级机关贯彻执行的依据。但这类“批示”不是一个文种,也没有格式要求,应用时比较灵活。
通 告
一、概说
通告是属于周知性的文种之一,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对人民群众、机关团体公布应当遵守和周知的事项的文件。通告与布告、公告都同属于周知性公文,但它们之间相比还有其特点。通告所宣告的事项多属于专业性或业务性的,多涉及公安、交通、金融方面,而布告内容广泛得多,涉及面较广;公告为重大事项的发布。通告适用的范围,不仅仅限于上级对下级,不相隶属的单位也可使用。它有具体范围和时限性。通告发布的形式较多,可登报,可广播,可张贴。布告以张贴为主,公告多广播、登报。
二、种类
通告从内容上分类,一类为全国范围内的重大法规性通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一类为针对某一项工作或专门问题发布的通告。从通告的效用上分,又可分为制约性通告和周知性通告。前者属于在一定范围内,为保证某一项工作的开展与某项活动的进行,而发布的规定性措施。
指 示
—、概说
(一)指示的含义及特点。
指示,是上级领导机关根据宪法、法律、法令以及有关决定、命令等,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提出基本要求,指出方法步骤的指导性下行公文。指示同命令、指令的不同之处是:命令、指令一般由国家行政领导机关或***发布。指示,党的领导机关和***亦可使用;命令、指令一经发布,即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坚决执行,没有变通余地。而指示,下级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不象命令那样严格。
指示,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向下级发布指示,阐明指导原则、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另一种是针对某项工作、局部性的问题,向下级机关布置任务,说明意义,提出办法。指示是指导性的公文,其特点主要有:
1.内容具有原则性。
指示布置工作任务,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不像通知那样对工作作具体、详尽的安排。受文单位可按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加以贯彻落实,指示的内容都是原则性的。
2.作用具有指导性。
指示是针对全局或局部的重要工作而发,其中有些问题按以往的政策措施不能解决或解决得不好。上级机关为了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以期取得好的效果,便在指示中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原则。指示不仅体现上级机关的意图,还明显地体现其政策性和指导性。
3.发文机关级别较高。
理论上说,凡有下级机关的机关,都可发指示。但实际上,基层单位一般不用,市以上的机关才用得较多。这一点,同内容有关,高级领导机关居高临下,才能较好地提出指导原则问题。另外,指示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决定了指示的严肃性,切忌滥发,既不能对任何问题都发指示,也不能对任何机关和个人都发指示。除了高中级党政机关及其主要***外,县以下的基层机关及其***,不宜直接发指示。一般情况下,县以下的机关向下级机关布置日常具体工作,多用“通知”行文。 (二)适用范围和类型。
1.全局性指示。
为解决当前工作中一些全局性、普遍性问题而发的指示,叫全局性指示。
2.局部性指示。
针对当前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局部问题而发的指示,叫局部性指示。
二、写法
指示不论是全局性的,还是局部性的,都是由标题、发文字号、正文和发文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指示的标题,多用全称(完整式),即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要素都俱全的标题。发文紧迫的指示,其标题可在文种前加“紧急”字样。指示的标题如果省略了发文机关和文种,应该在题解中加以必要的说明。
(二)正文。
指示的内容如果比较简单,正文可以是一段到底。有的指示涉及的内容较多,篇幅较长,结构上就要适当安排。这种指示的正文,一般分指示依据、指示事项和执行要求等三个部分。
指 令
一、指令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指令是专门发布经济、科研等方面的指示性和规定性相结合的措施和要求的下行公文。1987年《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指出:“发布指示性和规定性相结合的措施或要求时用‘指令’。”
指令的特点和命令大致相同,它本身也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要求受文单位必须执行。国家为了统一措施,制定一致性的要求,对于经济、科研、事业、企业、社会的各方面往往用指令性文件加以统制,表现了行政管理的强制性。它是院及各地各级经常使用的文件之一,非国家行力机关无权使用。
二、指令的写法和要求
指令多用于经济、科研、技术方面的文件,因此它的专业性很强,多使用一定的专业性术语和某些专业的理论知识。指令的起草多数由专业部门撰拟,贯彻主管部门的要求与管理精神,再由它的上级单位核稿,并以上级机关的名义发布,实行对该行业与全局的管理。
指令一般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写明发指令的缘由,要简单明了,富有概括性和切中时弊。第二部分是指令的内容,要分条履述,写明具体措施。
命 令
—、概说
命令(令)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其负责人颁布的,是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的领导性、指挥性的下行公文。从词义上看,是“使人为事”的意思。“命”还有“严肃”的含义,“令”有“告诫”的含义。命令是我国最古老的公文文种之一。三国时候曹操为了完成其统一中国的大业,千方百计广招人才,先后颁布了《求贤令》、《举士令》和《求逸才令》等。在我国古代,命令有称作“誓”、“诰”、“制”、“政”、“策”等的。
(一)含义。
命令(令)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时所使用的公文。
(二)特点。
命令(令)与别的公文相比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内容重要。
命令(令)所涉及的事项,有的是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有的是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这些都是重要的内容。运用命令来奖惩有关人员,往往也是在全国或某一地区影响较大的。如果是一般性的表彰先进或批评错误,就不用命令而用通报等别的公文文种。
2.权威性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院总理、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以及县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发布命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发布命令。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地方都很少使用命令这一文种,国家高级领导机关和主要***才较多使用。因此,命令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命令一旦发布,别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修改或歪曲,如果别的公文的内容与命令的有关精神相抵触的,也一律以命令的为准。
3.强制性大。
命令具有明显的强制性,上级机关发布了命令,下级机关不管是否同意,不管有什么困难或问题,都必须坚决地无条件地执行。令出必行,违反命令或抗拒执行命令,就要受到惩罚,在所有国家机关行政公文中,命令是最具有强制性的。
二、分类和写法
命令的主要种类有:发布令、行政令、嘉奖令、撤销令、惩戒令等。
(一)发布令。
发布令就是用于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文件。由令文及附件组成。附件即应公布的法规或制度、规章。
发布令的写作:
1.标题。
发布令的标题有两种:一是由发令机关***职务加上文种(令);二是发令机关加上文种(令)。常见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
2.发文字号。
发布令的发文字号往往用流水号,即该届的或总理在任期间所发的命令(令)的顺序号。也有用一般文号的。
3.正文。
发布令的正文一般包括几个内容:一是发布的对象,即发布的是哪一个行政法规或规章;二是发布的依据,即由哪一级组织或哪一次会议在什么时候通过了本法规或规章;三是执行要求,即由什么时候起施行本法规或规章。
决 定
—、概说
(一)含义及特点。
决定是各级党政机关普遍使用的一种下行公文。它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做出安排。这里的重要事项,是指带有全局性或具有重大意义和影响的事项,重大行动是指对社会产生巨大影响的行动。当然,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是相对而言的,并不是事事都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常使用决定,比如一些表彰、处分、机构编制、人事安排等事项都可用决定行文。
由于决定的内容是“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所以决定具有如下两方面的特点:
一是制约性:因为决定比较集中地体现发文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的指挥和处置意图,要求下级机关无条件执行,决定的制约性和强制性虽然没有命令那么严格,但比其他公文都要强,有些决定还有法规作用,在某些方面,决定往往是法规的延伸和补充,具有较大的强制性和行政约束力。
二是指挥性和指导性:因为决定是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这对下级机关就有指挥性和指导性。
(二)适用范围(类型)。
决定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按其内容和作用划分,大体可分为下面三类:
1.对某项工作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的决定。如《院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
2.对某一重大问题作出处理的决定。
3.对设置机构、任免人员、召开会议或表彰、处分等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
二、写法
决定一般由标题、正文、发文机关、发文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标题。
决定的标题要求写明发文机关、事由、文种,这三部分一般不能随意省略。
标题下一行,有一题注,标明通过或发市时间。
(二)正文。
由于决定的类型不同,其正文的内容侧重点就有不同,写法也有不同。
对某项工作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的决定正文的写法:
这种决定具有很强的规定性和指挥效能,既要提出工作任务或重大行动,又要阐述完成工作任务或重大行动的政策规定、方法措施等,内容丰富,行文较复杂。正文通常由决定原由和决定事项两部分构成。
决定原由是指对某项工作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的依据。行文要求简明扼要,依据要恰当充分,令人信服。
决定事项是全文的主体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工作的有关政策原则、执行的事项及有关规定要求等。涉及材料较多的,一般用分条式或分题式表述,行文要眉目清楚,用语要确切明了,易于有关人员把握和执行。
三、写作注意事项
(一)不能滥用决定行文。
决定的内容要与“决定”文种相符,不能滥发决定。有些单位以为用决定才能引起注意,把该用“通知”行文的内容,用“决定”行文。这种滥用决定的情况应当尽量避免。
(二)决定原由要充分、准确、合理。
决定的原由是决定事项的依据、理由。要注意交待清楚,做到既简明扼要,以要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三)决定事项要具体、明确、清楚。
决定事项是决定的主要内容,有关机关据此贯彻执行。因此,决定事项要求具体,明确,明明白白地讲清应当如何贯彻执行。内容比较复杂的决定,事项部分要分条列项表述,把主要的、重要的放在前面,次要的放在后面。结构要合理,层次要分明,内容要合乎逻辑。
(四)标题要完整、时间标注要准确。
决定的标题,一般应写明发文机关、事由、文种,而且要规范、准确,特别是事由要能准确概括决定的主要内容。决定的时间标注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成文时间要以会议通过的日期或***签发日期为准。二是决定的时间一般要标注在标题下方,可用小括号括起来。
四、与其它文种的区别
(一)决定与决议的区别:决定和决议都能反映重大的或重要的问题,都具有较强的法规性,但两者又有区别:
1.形成的方式不同。
决议必须是某一级领导机关或组织法定的正式会议表决通过,才能形成文件,并以会议名义发布。决定则不同,它既可以经某种会议讨论通过,以机关的名义下发,也可以由某一级领导机关直接制定并发布。
2.行文用语不同。
决议的行文中常用“会议认为”、“会议指出”、“会议号召”等惯用语领起下文。决定的原由和事项两部分之间常用“为此,特作如下决定”之类的惯用语过渡。
(二)决定与通知、指示的区别:一般事关全局、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执行时间长的重大工作,才适宜使用“决定”这一文种。它的使用范围较“通知”要窄一些。指示虽也是指导性的文件,但它是针对某一时期全面的、原则性问题,且偏重于步骤、方法和原则的指导。在使用时要加以区分。
公告
—、概说
公告是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
公告主要有两种,一是宣布重要事项,如最近我国将在东海进行地对地导弹发射训练;二是宣布法定事项,如宣布某项法规或规章,宣布国家***选举结果。
有一类公告是属于专业性的或向特定对象发布的,如经济上的招标公告,按国家专利法规定公布申请专利的公告,属专业性公告;也有按国家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递交诉讼文书无法送本人或代收人时,可以发布公告间接送达,是向特定对象发布的,这些都不属行政机关公文。
行政机关公文中的公告,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内容重要。
公告宣布的内容是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如公布宪法,宣布我国将向太平洋发射运载火箭试验。专业性公告不具有这种特点。
二是对象广泛。
一般公文发送对象都是特定的地区、单位或个人,而公告的对象则是国内外,有时甚至通过新华社用登报、广播的形式向全国、全世界发布。
三是制发机关级别高。
公告一般是由较高级别的国家领导机关,或者授权新华社制发的。基层单位不能滥用公告。报纸上常见到××单位迁移地址,××公司聘请×××为法律顾问,也用“公告”,都是滥用“公告”。
二、写法
公告是一种严肃庄重的公文,它内容单一,篇幅较短,或篇段合一,或分条列点,表达直截了当,语言简洁明快。
(一)标题。
公告标题有三种:一是完全式标题,包括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二是省去事由,只写发文机关和文种;有的只有文种,如《公告》。标题之下,有时可依公告单独编号。
(二)正文。
公告的正文一般由依据、事项和结语组成。
开头要简明扼要地写出公告的依据,有时也可以不写。
告知性公告,事项简单,用篇段合一写出。规定性公告,事项较多,可分条列点写出。
公告的结尾一般用“现予公告”、“特此公告”作结语,也可以提出要求作结尾。也可不写结语。
(三)落款和日期。
公告日期有的注在标题下方,也可注在正文末尾落款处。重要的公告落款处除注明发文机关和日期外,还标明发布地点。
三、使用要求
目前,公告的使用比较混乱,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把公告当作“启事”、“声明”、“广告”用,望文生义,以为“公告”就是公开告知有关事项,如声明某业务与本单位无关,揭露有人冒充某报记者行骗,也用“公告”;二是“公告”代行“通告”,凡公布项,事无巨细都用“公告”,甚至街道告知居民领取物价补贴也用“公告”。使用公告必须以“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有关规定来衡量,避免公告滥用。
通 知
通知是知照性公文,是上级机关用来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向下级机关和有关单位传达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以及用来任免和聘用干部的。
通知的特点:
1、知照性。通知的主要功能在于知照。
2、广泛性。通知的广泛性表现在多方面。
3、时效性。通知有一定的时效要求。
通知的分类:
根据内容的不同,通知大体可以分为五类:
1、批转、转发、颁发性通知。
2、指示性通知。
3、事务性通知。
4、会议通知。
5、任免通知。
批 复一、批复的概念
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回复性公文。其制作和应用一般以下级的“请示”为条件。当下级机关的工作涉及到方针、政策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报请上级机关审核批准时;当下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无章可循,报请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指示时;当下级机关遇到无法解决的具体困难,报请上级机关给予指导帮助时;当下级机关对现行方针政策、法规等有疑问,报请上级机关予以解答说明时;以及当下级机关因重大问题有意见分歧,报请上级机关裁决时,上级机关都应该用“批复”予以答复。除此之外,有时“批复”还被用来授权职能部门发布或修改行政法规和规章。
二、批复的特点
1、针对性。批复的针对性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批复必须针对请示机关行文,而对非请示机关不产生直接影响;二是批复的内容必须针对请示事项,不涉及请示事项以外的内容。
2、回复性。批复的内容属于回复性的内容。因为批复的制作和应用是以下级机关的请示为条件,对上级机关来说是被动的发文,下级机关请示什么事项,上级机关就批复什么事项。并且,上级机关对请求事项无论同意与否,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明确予以回答。
3、权威性。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请求事项的回复性公文,它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办法,代表上级机关对问题的决策意见,对下级机关具有行政约束力。特别是对一些重大事项的答复,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权威性。所以批复一经下发,下级机关必须遵照执行。
三、批复的分类
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批复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审批性批复;一类是指示性批复。审批性批复主要是针对下级机关请示的公务事宜,经审核后所作的指示性答复。比如关于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项目设立、资金划拨等事项的审批。指示性批复主要是针对方针、政策性问题进行答复。这一类批复,不只是对请示机关提出请示事项的答复,而且批复的指示性内容,在其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另外,授权职能部门发布或修改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批复,也属于指示性批复。
四、批复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批复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1、首部。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批复的标题有多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批复事项、行文对象和文种构成;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第三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第四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原件标题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批复的主送机关是指与批复相对应的请示发文机关。授权性的批复,主送机关应当是被谌ǚ⒉际┬行姓?ü婧凸嬲碌南录痘?亍?
2、正文。正文是批复的主体,其内容比较具体单一,层次构成相对固定。其中除授权性批复与一般批复的写法有所不同外,其他批复的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1)开头。通过引叙来文以说明批复缘由。首先点明批复的下级机关并写明来文日期、标题和文号,以交代批复的根据。
(2)主体。主要说明批复事项。应当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实际情况,针对“请示”的内容给予明确肯定(或否定)的答复或具体的指示,一般不进行议论。也有的批复,在批复事项后面概括提出希望和要求,进一步强调批复的主旨。
(3)结语。一般用“此复”“特此批复”等习惯用语。
3、尾部。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署名写上批复机关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成文时间写明年、月、日。
五、撰写批复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行文的针对性。下级机关请示什么事项,上级机关就批复什么事项。
2、批复的观点要明确。无论审批性批复还是指示性批复,上级机关的态度要明朗,不能太原则,更不能模棱两可,以免使下级机关无所遵循。
3、批复要及时。批复是因下级机关的请示而行文,凡下级机关能够向上级机关行文请示的,说明事关重要,时间紧迫,急需得到上级机关的指示和帮助,所以上级机关应当及时批复,否则就会贻误工作,甚至会造成重大损失。
4、批复的行文要言简意赅。要做到言止意尽,庄重周严,以充分体现批复的权威性。
函
一、函的概念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在适用的内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于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外,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向上级机关询问具体事项,还可以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询问或请求批准事项,以及上级机关催办下级机关有关事宜,如要求下级机关函报报表、材料、统计数字等。此外,函有时还可用于上级机关对某件原发文件作较小的补充或更正。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二、函的特点
(一)沟通性。函对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起着沟通作用,充分显示平行文种的功能,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备的特点。
(二)灵活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文关系灵活。函是平行公文,但是它除了平行行文外,还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没有其他文种那样严格的特殊行文关系的限制。二是格式灵活,除了国家高级机关的主要函必须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要求行文外,其他一般函,比较灵活自便,也可以按照公文的格式及行文要求办。可以有文头版,也可以没有文头版,不编发文字号,甚至可以不拟标题。
(三)单一性。函的主体内容应该具备单一性的特点,一份函只宜写一件事项。
三、函的分类。
函可以从不同角度分类:
(一)按性质分,可以分为公函和便函两种。公函用于机关单位正式的公务活动往来;便函则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处理。便函不属于正式公文,没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标题,不用发文字号,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机关单位名称、成文时间并加盖公章即可。
(二)按发文目的分。函可以分为发函和复函两种。发函即主动提出了公事事项所发出的函。复函则是为回复对方所发出的函。
(三)另外,从内容和用途上,还可以分为商洽事宜函,通知事宜函,催办事宜函,邀请函、请示答复事宜函,转办函,催办函,报送材料函等等。
四、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由于函的类别较多,从制作格式到内容表述均有一定灵活机动性。主要介绍规范性公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一)首部。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公函的标题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2、主送机关。即受文并办理来函事项的机关单位,于文首顶格写明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其后用冒号。
(二)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结语等部分组成。
1、开头。主要说明发函的缘由。一般要求概括交代发函的目的、根据、原因等内容,然后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或“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等过渡语转入下文。复函的缘由部分,一般首先引叙来文的标题、发文字号,然后再交代根据,以说明发文的缘由。
2、主体。这是函的核心内容部分,主要说明致函事项。函的事项部分内容单一,一函一事,行文要直陈其事。无论是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还是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等,
报告的写法
报告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及日期四部分组成。
1、标题 一般由规范化的“三要素”的写法即发文机关、报告内容和报告组成,也可以由事由和文种组成,省略其发文单位。
2、主送单位 主送机关写在正文前第一行。
3、正文 报告的正文一般也分为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组成。
报告的写法与撰写注意事项
报告的写法
报告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及日期四部分组成。
1、标题 一般由规范化的“三要素”的写法即发文机关、报告内容和报告组成,也可以由事由和文种组成,省略其发文单位。
2、主送单位 主送机关写在正文前第一行。
3、正文 报告的正文一般也分为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组成。
公文写作方法
批复的拟写要点是如下:
一、标题:制发机关+事由+通知。
二、正文:
1、通知前言:即制发通知的理由、目的、依据。例如“为了解决×××的问题,经×××批准,现将×××,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2、通知主体:写出通知事项,分条列项,条目分明。
三、结尾,三种写法:
1、意尽言止,不单写结束语。
2、在前言和主体之间,如未用“特作如下通知”作为过渡语,结尾可用“特此通知”结尾。
3、再次明确主题的段落描写。
批复通知的特点
批复通知属于下行文,就是上级对下级发出的。主要用于告知事项,安排工作,转发文件等。比如《XX局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就是为了让下级单位能够做好防火工而拟定的公文,目的在于指导下级有关单位和部门,抓好防火工作。
批复通知的写作可长可短,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总之,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让看通知的人知道干什么,怎么干,有什么步骤和要求等。
批复的写作方法
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那么,公文怎么写?下面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公文写作攻略,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一、领导指导性文件的特点
领导指导性公文的一般特点是:公文内容对规定受文者的行为具有强制约束力,有关下级机关及有关个人必须认真遵行;公文所针对的问题带有一定的随机性,涉及特定的问题、特定的人,一般不具有普遍性;有效期一般不长,时过境迁公文即失去执行效用;与规范性公文相比生效程序相对简约,除决定、决议等之外,只要发文机关的法定代表对公文的效用予以确认(如签发),即为有效;在效用方面,一般“溯及既往”,即公文的效力所及不仅针对成文之后发生的有关事物和问题,而且包括成文之前发生的问题,受文者应根据作者要求纠正有关偏向,取措施弥补不足。
二、指示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的指示的正文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行文的客观依据或目的、意义;二是具体的工作任务与安排,以及指示事项的意义;三是对落实指示事项提出具体注意事项和要求(如步骤、方法、时间安排、期限、政策界限、报告执行情况的方式、时间等)。
这三部分内容可依以上次序陈述,也可先讲事项意义及行文目的,然后分条列项对每一项具体任务和要求分别陈述。用于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的指示,其正文通常也有三个组成部分:一是行文依据或该项工作活动的.意义;二是对开展各项活动指导原则的规定(禁止、纠正或倡导、要求以及有关政策界限);三是在落实指示事项过程中的具体注意事项和要求等。
三、决定
领导指导性文件的一种,用于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决定在实践中具有比较广泛的具体用途,正文的组成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常见的组成形式有这样儿种:
第一种最简洁,通常只有一个自然段,几句话。主要包括的内容是:谁,于何处,根据或为了什么,确定取什么行动或措施。确定召开会议、人事任免、设立机构、参加或脱离组织的决定,以及一部分履行法定审定批准程序的决定常用这种形式。
第二种比第一种稍复杂一些,主要有这样一些内容:目的或根据;对所针对事物或问题性质的分析、评价;有关措施(实施的对象、范围、方法、注意事项等)。用于表彰或处分,命名,撤销有关议案或其他公文,以及赋予、剥夺、免除有关对象的权利义务、能力的决定常用这种形式。
第三种形式则更复杂一些,主要组成部分有:根据、目的、意义或原因;分条列项陈述有关措施的具体内容,必要时在各条项上附加小标题,以概括揭示各自的主要内容。这部分内容通常要写出:措施的性质、种类以及实施的时间空间和人员范围、步骤、方法、条件、组织领导保障、政治思想保障、与其他措施的关系、有关的政策界限、执行要求等。用于确定实施重要政策的决定常用这种形式。
第四种形式适用于确定并表明原则立场的决定。其特点是除了以简要文字表明自己的立场、观点之外,还有较多的议论、推理方面的文字,以讲清道理,驳斥错误观点。
四、通知
(一)颁发、转发、批转公文的通知
颁发(印发)、转发、批转公文的通知的主要作用分别是完成有关规范性公文的发布生效程序(颁颁发);扩大一部分公文的有效范围并使之更加具体化(转发);使一部分公文升格赋予其在更大范围产生效用的条件(批转)。
这三种通知的正文都比较简短,最简单的形式就是指出谁,经谁批准,为何原因,根据什么,制定了一个什么公文,现将公文发(转发)给谁,怎样执行(或从何时开始施行)。稍复杂一点的就是在上述简单形式的基础上,对被印发、转发的公文或其所针对的事物进行评价分析,说明意义,指出执行中需注意的事项,或者对这些公文中的规定、要求等提出补充性意见。
这三种通知的标题式样与其他公文稍有不同,一般为:(作者)+颁发或印发或转发或批转十(原文标题)+的通知。
(二)指示性通知
指示性通知用于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共同执行的事项。这种通知的发送对象虽不只是下级机关,但因其内容为更高层次机关的指示精神,因而仍具指示性。
指示性通知的正文一般包括:行文的依据(客观情况、上级要求等)或目的意义;上级指示的精神及其具体化,如政策规定,工作任务及安排;执行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如步骤、方法、时间要求、政策界限、报告执行情况的方式与期限等。后两部分内容常需以分条列项的方式表达,每条的开端大都以简短文字对主要内容加以概括(主题句),其后再予阐述发挥使之具体化、明确化。
(三)知照性通知
知照性通知用于转达要求各有关方面周知(只需要知晓而不要求直接执行)的事项。这种通知的发送对象更为广泛,级别方面的限制也不严格,对下级对平级,甚至对一部分上级均可发送。
知照性通知的正文主要包括:形成该事项的过程、原因、根据;事项的具体内容(性质、状态)。为简化正文,有时以附件(如任免名单、公章印模、组织章程等)对事项的内容作细致交代。
知照性通知所涉及的事项主要是:成立或撤销机构或组织;启用或废止公章;变更一些组织或刊物的名称;任免干部;出版发行刊物等。
五、通报
表彰性通报用于表彰好人好事和介绍先进典型经验,其正文主要有三方面内容:先进事迹(人物、时间、地点、过程、结果)或经验(单位及所处的客观条件、主要作法、规律性的认识等);评价分析(性质、意义、经验所在及适用的条件情况,经验中的不足及其原因等);决定事项(给有关单位或个人何种称号或其他精神的、经济的奖励),以及提出一些学习先进事迹、借鉴吸收典型经验方面的要求或号召等。
事故通报是批评性通报的一种,其正文主要包括:事故的概况(时间、地点、过程、结果等);对事故性质、原因以及后果的分析说明;提出防止类似事故的原则性要求、措施及各方面应记取的主要教训。有时还包括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上述内容可以直接叙述说明,也可以转发有关事故报告等公文的形式间接转述有关情况(以这些报告等为附件)。
批评错误典型的通报用以批评坏人坏事以及有关单位或个人的错误,其正文主要有这样一些内容:主要的错误事实(单位、人物、时间、地点、主要过程、结果等);分析评价(错误性质及原因、严重后果);对有关当事人的处理意见,以及要求各方面从中记取的教训。有时还提出请检查上报有无类似问题、汇总有关反映等方面的要求。
情况通报用以报道、传达重要情况和有关精神,其正文有两种组成方式,其中一种只对有关事实作客观叙述;另一种除此外还对情况加以分析说明,有时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应取何种对策的指导性意见。
六、批复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批复是一种被动的指示,是针对下级的请示而形成的,其正文主要有三方面内容:指明针对的来文(时间、发文字号、标题等),简要交代形成答复意见的过程;应对方请求回答是否同意或批准对方要求,或应对方请求提出解决工作问题的指导性意见,如不能批准时,需说明理由,只部分同意或批准时,除说明理由外还要提出具体修正、补充的意见,应对方请求发表指导性意见时,具体写法可参照指示或指示性通知;常以“此复”“特此批复”等结束,有时也以提出请对方复文的要求作结,如请对方汇报有关情况,答复有关疑问等。
批复不具有以下哪一特点
批复必须以下级机关的请示或报告为存在的条件。没有请示,也就无所谓批复。那么批复要怎么写?下面我为大家分享批复的写作方法如下:
1、批复的概念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用?批复?。
批复是答复性的下行文书,它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指导性文件。批复必须以下级机关的请示或报告为存在的条件。没有请示,也就无所谓批复。由此可见,批复与请示,是彼此相互对应的两种公文。请示是上行文,批复是下行文。没有下级机关的请示,就没有上级机关的批复。请示和批复是正式行政公文中唯一具有相关联的一对文种。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批复的撰写中,应充分体现出批复对于请示的针对性。因此,中以说批复是针对请示的批答公文。它是专门解决请示问题专用公文,其行文受到请示机关和请示内容的制约,行文关系和行文内容都是特定的。
2、批复的特点
批复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请示的一种下行文,它只针对请示而行文,它与 通知 、指示有所不同。 通知 、指示是上级机关主动下发的,批复是根据下级机关的请示而发的。其特点有:
(1)下行性;
(2)针对性;
(3)及时性;
(4)制约性;
(5)实践性。
3、批复的结构
批复的结构可由标题、主送单位、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组成。
(1)标题
批复的标题大体有两种写法:一是完整规范的标题,如《中央对〈关于在职工中开展读书活动的报告〉的批复》;二是由五部分组成的标题,如《院关于同意辽宁省调整锦州市与锦西县行政区域界线给辽宁省人民的批复》。该类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批复意见、事由、受文机关名称和文种共五部分组成。这类标题虽然复杂,但表述清楚、严密。如果标题中不写受文机关名称,通常在公文主送单位处(即标题的左下方,正文之前)写明受文机关名称,或者在标题的下方写明发文的年、月、日和对某机关的批复字样,并用括号括上。日期字号与正文相同。
(2)批复的主送机关
也就是报送请示的机关。如果标题中没有标明报送请示的机关名称,主送机关和名称要单独写上,放在标题之后、正文之前,顶格书写。如果标题中已经标明了报送请示的机关的名称,那么主送机关也可以省略不写。
(3)正文
批复的正文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批复依据,或叫告知情况,写?年?月?日请示收悉?,或?发[19?]?号请示收悉?或?年?月?日?发[19?]?号请示收悉?等文字,有的还写?经研究,批复如下?,这就构成了批复的依据,即针对某请示件人作出答复。二是批复内容。如果对请示内容不同意,要写明理由;如果是因情况不明,决心难下,可以写?暂不予批复?,但一定要用函件告诉对方。批复的内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不可含糊其辞。三是结语。批复的结尾很简单,一般只写?此复?或?特此批复?,并且另起一行,表示全文的结束,但有的批复不一定有这类结束语,近年来,不少批复均不用结束语,在表明态度、分析说理或作完批示后,即收尾结束。
(4)落款
如标题写了发文单位的名称,落款可以省略,只写?年?月?日即可。如标题没有写发文单位,又没有用带版头的正式公文纸印刷,落款必须写清楚发文单位的名称。
4、批复写作应注意的事项
(1)批复具体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实际情况的结合,因此,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这一工作。
(2)及时批复,以免贻误工作。
(3)如来文请示事宜虽然可行,但所陈述的办法不够妥当,或文字不甚周密,可将来文退回,请其修改后再作批复。
(4)有些请示,不按行文的正常渠道办理或一文多头请示,应予以纠正,以免贻误工作。
(5)措辞要庄重、周密、准确。
(6)注意坚持一请示一批复的原则。
应用文写作:请示和批复怎么写?
指导性。批复是法定公文,具有法定的权威性与执行性、被动性、针对性,批复的内容是不允许下级机关拒不执行的,是被动的,批复不具有指导性。批复是指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
下列文种既可以用作上行文又可以用作下行文的是 A.通知B.意见C.函D.报告E.批复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请求指示时使用的文种。批复是上级机关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作出的回答,通报一般是用于公布需要特定范围内知晓时的文种,比如表彰先进,批评错误。
一般公文写作都有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结语,落款。正文需要具备发文是由,说明起因经过及结果,使用书面语,阐述简洁明了,富有逻辑,例如:
请示标题:关于X乡镇企业X产品开发所需帮助资金的申请
正文:X上级部门,我们乡镇企业在原有产品生产的基础上,为使企业更加壮大,产品种类更加丰富,经过多方考察和论证,经企业领导班子和专家小组的共同认定,需要上一个X新产品的生产项目,现自有资金X万元,还有X万远的资金缺口,需向上级X部门申请帮助资金100万元。
请批复X乡镇企业年 月 日
批复标题:关对X乡镇企业新上项目资金的批复
正文:X乡镇企业,你单位X项目资金申请,经过研究和认证,符合帮助标准,同意拨付帮助资金100万元。
X上级部门X年X月X日
扩展资料: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问题作出指示,对某项政策界限给予明确,对某事予以审核批准时使用的一种请求性公文,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请示可分为解决某种问题的请示,请求批准某种事项的请示。
请示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五部分组成。请示的正文,主要由请示的原因、内容、要求三部分组成,请示时应将理由陈述充分,提出的解决方案应具体,切实可行。
请示的注意事项除其特点中所述之外,还应注意请示与报告的区别,切忌用报告代请示行文,请求的内容若涉及其它部门或地区时,在正常情况下应事先进行协商,必要时还可联合行文,如有关方面意见不一致,应如实在请示中反映出来。
另外请求拨款的应附预算表,请求批准规章制度的,应附规章制度的内容,请示处理问题的,本单位应先明确表态,正式印发请示送上级机关时,应在文头注明签发人姓名。
工可批复就能开工了吗
既可用作上行文又可用作下行文的是意见和函。
作为上行文,意见类似于请示,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作为下行文,意见具有指示、指导和规范作用,可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
函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向上级机关询问具体事项,还可以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询问或请求批准事项,以及上级机关催办下级机关有关事宜。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意见是就贯彻执行上级精神提出带有宣传、引导、说明、阐释意义的指导性文件,语气要相对缓和,不应使用命令行的强制口气。
意见中较多地使用说理的表达方式,但说理要求简明,不应用写论文或宣传材料的手法做全面论述。
意见大多是就现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过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因此,意见的写作要注意选题,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
任何项目要批工规和工可,工可批了,也就说明可以开工了。
工可得到批复,说明该地铁项目前期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都已得到批准。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并附相关文件资料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立项批复。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按权限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做出立项批复。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项目审批部门可以简化项目立项批复程序,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合并审批。
工程批复,就是对一个项目的批准过程,确定该项目是否允许建设。一个重大项目,在开工之前,一般要先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开工。相关部门,会根据各自的权限,对项目开工给予批复,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相关部门就不予批准开工。只有取得批复开工许可,项目才能正式动工。
工可批复指的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审批答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7部委30号令)有这样的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